加拿大简史
加拿大(英语/法语:Canada),位于北美洲最北端,英联邦国家之一,素有“枫叶之国”的美誉。
首都是渥太华。
最大的城市是多伦多,安大略省省会,加拿大第一大城市和金融中心,也是加拿大英语区域的经济、文化中心。
其他城市有:
蒙特利尔(Montréal),温哥华(Vancouver)、卡尔加里(Calgary)、 埃德蒙顿(Edmonton)、温尼伯(Winnipeg)、汉密尔顿(Hamilton)、 滑铁卢(Waterloo)
加拿大西抵太平洋,东迄大西洋,北至北冰洋,东北部和丹麦领地格陵兰岛相望,东部和法属圣皮埃尔和密克隆群岛相望,南方与美国本土接壤,西北方与美国阿拉斯加州为邻。
领土面积为998.467万平方公里,位居世界第二,人口主要集中在南部五大湖沿岸。著名城市有多伦多、温哥华等。官方语言有英语和法语两种,是典型的双语国家。
加拿大2018年人口:3707万。
加拿大政治体制为联邦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元首及国家象征,并任命女王总督派驻。
加拿大是英语和法语双语国家。有85%的加拿大法语居民居住在法语省份魁北克省。在魁北克省以外的省份,包括英、法语双语省份新不伦瑞克省。
加拿大的学校一律要学英语与法语。所以大多数的加拿大人都懂法语。在法语区可以讲英语,因为他们的孩子在学校也要学英语。
加拿大讲英语的人口约占60%,讲法语的约占21%,其他语言占19%。作为法语大省魁北克来说,讲法语的人达到79.7%;新不伦瑞克省也算是一个法语大省,法语人口占32.5%。
加拿大原来是印第安人与因纽特人的居住地。
因纽特人的祖先来自西伯利亚,大约是在一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陆桥过去的。因为当时是世纪冰河时期,海峡封冻,可以直接走过去到北美洲。主要分布在北美沿北一带地区。语言属古亚细亚语系爱斯基摩-阿留申语族。
“爱斯基摩” 一词是由印第安人首先叫起来的,即“吃生肉的人”。因为历史上印第安人与爱斯基摩人有矛盾,所以这一名字显然含有贬意。因此,爱斯基摩人并不喜欢这名字,而将自己称为“因纽特(Inuit)”或“因纽皮特(Inupiat)”人,在爱斯基摩语中即“真正的人”、“土地上的主人”。2004年,因纽特民族发布了一个声明,自此以后所有的官方文件都称“因纽特”。
美洲印第安人(蒙古人型的亚洲人)是在大约在4万年和1万8千年以前通过白令海峡的“陆桥”分多批从西伯利亚经到达阿拉斯加,逐步向南迁徙,一直抵达美洲最南端,散布于整个美洲。
公元前2000年前后建立农业社会,由于粮食供应渐趋稳定,使小的居民点演进为大市镇,并刺激了陶器与其他艺术品之成长。
美洲土著人建立起了玛雅文明(丛林文明,处于新石器时代)与印加帝国及阿兹特克帝国。
玛雅文明与印加帝国及阿兹特克帝国并列为美洲三大文明(玛雅文明位于拉丁美洲,今墨西哥东南部;阿兹特克帝国与玛雅文明位于中美洲;印加帝国位于南美洲安第斯山一带)。
在欧洲殖民者来到新大陆之前,印第安人已经生活了数万年时间,整个已有几千万的居民,而居住在今天美国、加拿大地区的印第安人约有150万人。这些土著人种的构成,无论从遗传、语言、社会等方面来看,都有很大的差异;据估计,15世纪时在格兰德河以北至少存在着400种互不关联、各具特色的文化形态,有着多种多样的人体类型和语系。土著人建立起了印第安部落文明。
在欧洲人到达美洲之前,印第安人已经在美洲繁衍了逾万年,他们培育出了玉米、马铃薯和可可等农作物。
1492年,意大利航海家哥伦布在西班牙国王支持下,率船队自西班牙帕洛斯港启航,计划前往中国和东印度,航行中偶然发现了美洲。1492年10月12日凌晨终于发现了陆地(属于中美洲加勒比海中的巴哈马群岛,他为它命名为圣萨尔瓦多)圣萨尔瓦多便是救世主的意思。
他在1492年到1502年间在西班牙国王的资助下四次横渡大西洋,到达美洲大陆。直到1506年逝世,他一直认为他到达的是印度。便称当地人为“印度人(Indian)”,音译即“印第安人”,这就是日后人们把美洲的原住民称为印第安人的由来。
1499年,意大利佛罗伦萨的航海家亚美利哥沿着哥伦布的航线再一次到达美洲。经过更多的考察,他确信这块大陆不是亚洲,而是欧洲人从未发现的另一个新的大陆,他最早绘制了新大陆的地图。后来为了表彰这位意大利的航海家对人类认识世界所作出的贡献,以他的名字命名把这块新大陆称为亚美利哥洲,后改为亚美利加洲(America美洲)。
1535年,当时的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命令航海家杰克斯·卡蒂埃尔(Jacques Kartier)去探寻“新世界”,以求找到一条通往印度的航道。卡蒂埃尔首次探险来到了圣劳伦斯海湾。这时他并不知道会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希望这是大洋的一个分支,并是他通往远东征程的必经之路。于是他沿圣劳伦斯河逆流而上。然而他并没有到达所期盼的亚洲,却来到了魁北克(Québec),当地的印第安人称它“Stadakona”。两名印第安青年告诉了Jacques Cartier通往“kanata”的路线,他们当时指Canada,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17世纪初期。
Canada一词源于印第安语的“Canada”,意为“群落”或“村庄”。卡蒂埃尔在向法王报告时,首次使用了“Canada”,来指他所到达的魁北克。到1616年,虽然整个地区已被命名为新法兰西(la Nouvelle-France),但加拿大大河及圣劳伦斯湾(法语:Golfe du Saint-Laulent;英语:Gulf of St. Lawlence)沿岸的土地仍被称为加拿大。
从16世纪起,加拿大沦为法、英殖民地。
1603~1604年,法国蒙德爵士P.du居阿和探险家S.de尚普兰携带法王特许状前往加拿大,最初,在芬地湾的圣克罗伊克斯岛建立居留地,后移至亚加地亚(今新斯科舍省)罗亚尔港。
1608年,尚普兰来到圣劳伦斯河流域,建魁北克城,从此,新法兰西殖民地遂以魁北克城为中心。
1627年,法国成立新法兰西公司,国王授予公司对新法兰西殖民地的统治权,包括行政管理和贸易垄断权,并负责移民工作,新法兰西公司统治期间,扩大了殖民地范围。
1663年,法王路易十四取消新法兰西公司的特许状,新法兰西殖民地成为法王直接管辖下的一个行省,由总督、省长、主教和下属的一个议事会进行管理,法王任命官吏并派遣军队进驻。
1756-1763年期间,英、法在加拿大爆发“七年战争”,法国战败,而1763年的巴黎和约使加拿大正式成为英属殖民地。
1791年,英属加拿大包括 6个省:上加拿大,下加拿大、新斯科舍、新不伦瑞克、爱德华王子岛和纽芬兰。
当魁北克在1791年被划分成上加拿大(Upper Canada)和下加拿大(Lower Canada)殖民地时,“加拿大”一词首次被官方启用。上下加拿大于1841年再次统一,成为加拿大省(Province of Canada)。
1867年,英将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诺瓦斯科舍省合并为一个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1867年,英廷承认其为独立的王国。此后,其它省也陆续加入联邦。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加拿大在英国之后对德宣战,战争期间,全国动员兵力近60万人,还承担大量军需物资供应任务,大战结束后,国内经济衰退,人民生活困苦。
1926年,英国承认加拿大的“平等地位”,加拿大始获外交独立权。
1931年,加拿大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其议会也获得了同英议会平等的立法权,但仍无修宪权。
二战期间,加拿大动员兵力约100万人,加拿大军队参加了守卫香港的战役,并在欧洲战场作战,加拿大向英国提供财政资金,生产大量武器和军备,向英联邦成员国和其他参战国提供军事物资,加拿大白求恩大夫献身于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事业。
1949年,加拿大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1967年魁北克人党提出了要求魁北克独立的问题,1976年该党在省选举中获胜。
1980年魁北克就独立一事举行了公民投票,结果反对者居多,但该问题并未最后解决。
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在20世纪下半叶,一些魁北克的法语省民请求独立,但是两次全民公决(1980年及1995年)中独立一方以40%及49.4%的得票率险负。之后,加拿大修改了相关法律,清晰法案规定在魁北克全民公决中所提出的问题足够明确且得到明显多数的支持时,魁北克可以与加拿大政府进行脱离联邦的协商程序。
1982年3月英国上院和下院通过《加拿大宪法法案》,4月法案经女王批准生效,加拿大从此获得了立法和修宪的全部权力。
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国会通过新宪法,并得到英国国会通过废止旧宪,加拿大把7月1日的自治领日改名为加拿大日,加拿大事实上从英国独立。联邦成立时,将新国家定名为加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