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璇离婚原因曝光 董璇高云翔已正式离婚男方未出庭 疑似董璇为保护个人财产离婚
7月16日,媒体报道证实,此前因涉嫌性侵而滞留澳洲的演员高云翔与妻子董璇已在法院完成离婚诉讼,男方并未出庭。据了解,该案代理人是王宝强、马蓉离婚案中王宝强的代理律师,但记者在试图联系对方采访时,其并未回复。
而对于两人离婚是否会影响到唐德影视诉高云翔及艺璇文化的演出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尚无相关消息。
曝董璇离婚原因似乎真不简单 粉丝表示离了就好
据知情人透露了两人在这个时刻离婚的原因,是与今年4月份的唐德起诉高云翔有关,目前经过查询董璇并不是北京艺璇公司的法人,但该媒体称通过企业查询网站发现,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皆是董璇,疑似是董璇为了保护个人财产不受牵连。
要知道,在高云翔被曝在澳洲涉嫌性侵女性后,董璇因为选择原谅并且倾尽全力救夫,被网友调侃是“原谅教教主”。
她这次如果真的选择离婚,那可就算是亲手打破了自己此前立下的好妻子人设。
高云翔董璇已离婚那么,如果爆料为真,董璇宁愿选择打脸破人设,也必须要和高云翔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呢?
爆料者称,原因无外乎一个钱字。
去年12月,唐德影视因“演艺合同纠纷”起诉了高云翔和董璇的公司(艺璇文化传媒),向法院提出了财产冻结的请求,金额超过6000万元。
民事裁定书于今年1月发布,内容显示法院已经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高云翔、北京艺璇名下价值超过6000万元的财产。
虽然4月份的时候高云翔发微博澄清说唐德影视起诉的是他本人,和董璇无关。
只看民事裁定书也的确看不到董璇的名字。
但被申请冻结财产的艺璇文化传媒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的确都是董璇。
也就是说,董璇的确是因为丈夫的丑闻受到了财产上的损失。
15日晚,两人又被曝出已无共同控股公司,此前两人共同持股或任职的公司共有3家,分别为天津艺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唐墩影视有限公司、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天津艺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于今年1月注销;上海唐墩为高云翔100%控股公司,董璇担任监事;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原为董璇与高云翔共同持股,2018年10月,高云翔退出股东行列,现由董璇100%控股。
天津艺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于今年1月注销
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原为董璇与高云翔共同持股,2018年10月,高云翔退出股东行列,现由董璇100%控股。
这无疑也是两人为“钱”离婚的一大佐证。
而16日上午,更有知情人透露了二人离婚的原因,称确实是与唐德起诉高云翔及北京艺璇公司有关,公司目前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皆是董璇,疑似是董璇为了保护个人财产不受牵连。
而最终在确认两人已离婚后,是否会影响到唐德影视诉高云翔及艺璇文化的演出合同纠纷一案,目前尚无相关消息。
高云翔性丑闻爆发之后,很多网友都是希望董璇能够和他离婚的。
但董璇没有,她为了保释高云翔不惜举家迁往澳洲,找来自己的闺蜜出钱出力做担保。
在澳洲为丈夫奔波游走的同时又兼顾自己在国内的演艺事业,又是参加综艺《大叔小馆》,又是开店,还不忘本职工作拍戏、演舞台剧。
都已经耗费了这么多的心力,让事态朝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后却选择离婚,这难道不是得不偿失吗?
高云翔董璇已离婚
不过,婚姻是关乎一辈子幸福的大事,选不选择离婚都只有当事人自己能权衡利弊,如今两人选择离婚,一定也一定存在背后的原因。双方慎重考虑后有如此决定,也是冷暖自知。
董璇曾称自己是小女人 全听老公高云翔的话
2019年7月16日,新浪娱乐独家致电董璇代理律师,对方表示两人三月份离婚,细节不方便透露。而董璇也曾在多个场合表达过她愿意对婚姻与家庭付出一切的态度。
早在2011年董璇与高云翔公布恋情时,她便坦言两个人是“奔着结婚去的”并表示他们都是很传统的人,结婚后“男主外女主内”,董璇还大胆宣称“家庭就是我的事业。如果有小孩的话,我愿意淡出演艺圈。”足可见董璇是个在婚姻和家庭中秉持着传统男女关系的“小女人”。
同年5月,高云翔在宣传新剧《断喉弩》时也曾透露,对于自己危险的打戏“董璇要是看到肯定会担心”。
当谈及二人如何维持这段感情时,高云翔则称“她告诉我,将来如果工作发生冲突会以我为主,她则更多照顾家里。目前她已经把今年的很多工作推掉了,这让我很感动”。
与此同时他还透露两人将尽快领证结婚,婚后董璇负责照顾家庭,淡出娱乐圈。
高云翔董璇已离婚就在同年的婚礼上,董璇则开口希望丈夫一辈子对她好,谈及婚后谁在家里说了算,董璇也说“我听他的”。
婚后在她和高云翔共同出演的电视剧《婆婆也是妈》热播期间接受专访时,董璇坦言自己在演艺圈并没有野心,现在更是把重心放在家庭里,学习照顾两个家。
与戏中不同的是,董璇与婆婆相处得像姐妹,至于两人之前的事业差距,董璇则称自己“减少拍戏后都是老公养家了,也很放心他能抵制圈子里的诱惑。”
据悉,婚后董璇作品明显减产了很多,而高云翔则出演《芈月传》、《巴清传》等多部影视作品。
律师谈高云翔董璇案:离婚未必能免除董璇偿债责任
7月16日,有媒体报道称,此前因涉嫌性侵而滞留澳洲的演员高云翔与妻子董璇已在法院完成离婚诉讼,男方并未出庭。与此同时,关于二人离婚是否会影响到唐德影视诉高云翔及艺璇文化的演出合同纠纷一案,也引发坊间关注。腾讯《一线》就此采访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的多位律师,解读此事。
律师认为,即便高董二人已经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若高云翔的案涉债务被认定为共同负债,离婚并不一定能免除董璇的偿债责任。若分割财产的过程中,高云翔存在“不当放弃个人所属财产份额”,并导致其个人债务无法完全清偿的情形,其债权人(即唐德影视)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进行撤销。
据爆料称,高云翔之所以选择离婚是因为不想董璇的个人财产受到自己牵连而出现损失。在2018年12月,《巴清传》因高云翔事件而无法播出,唐德方面为了挽回损失,已经向法院申请对高云翔、北京艺璇名下价值共计6382.4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高云翔、北京艺璇名下价值6382.4万元的财产。今年4月,高云翔也发文表示官司和董璇无关,唐德起诉的是高云翔,被告人中没有董璇。
高云翔董璇已离婚另据天眼查数据显示,高云翔和董璇原本共同持股了三家公司,而现在已无共同持股 ,其中天津艺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于今年1月注销,高云翔退出了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对此,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分析称,若相关报道属实,则董璇无须为上述案件中所涉诉讼承担直接的法律责任。理由在于:一方面,根据人民法院公告,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高云翔以及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提起了诉讼,而从现有材料显示,董璇个人并不是该案被告。
另一方面,虽然董璇是该案件被告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法人人格独立和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除非董璇个人和艺璇公司之间存在财产混同,否则即使终认为北京艺璇文化经纪有限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也应由艺璇公司用公司财产承担。
虽然高云翔曾称,官司与董璇无关。但涉及到债务清偿,如果相关报道属实,因为案涉高云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董璇仍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景彤律师称,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从已知报道看,诉讼发生在四月,高与董之间的离婚发生在五月,可以认为,案涉债权债务发生在高董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若本案中高云翔所涉债务被认定为是共同经营所负,那么应当由高董二人共同偿还。同时,《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因此,若高云翔的案涉债务被认定为共同负债,离婚并不一定能免除董璇的偿债责任。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刘曦雨律师表示,若相关报道属实且案涉债务属于高云翔个人债务,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个人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若高和董之间的财产在离婚时已经分割完毕,那么就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不过,若分割财产的过程中,高云翔存在“不当放弃个人所属财产份额”,并导致其个人债务无法完全清偿的情形,其债权人(即唐德影视)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撤销权,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进行撤销。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庞理鹏律师还补充称,若高云翔称6382.4万债务与董璇无关的言论确实存在,且该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认定高的言论属于高董二人之间对于债务偿还的约定,其也不能对外对抗债权人,理由在于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允许债务人通过协议或人民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来移转或改变夫妻双方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的权利就可能因债务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落空和丧失,这种不以自己过失为基础的权利丧失,有悖公平和正义之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