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驾驶证电子化来了!还有这些便利....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扩大改革措施覆盖面,9月1日起,公安部将在长沙等28个城市推行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
01
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电子驾驶证的状态分为正常、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3种状态。当绿色背景显示时,表示驾驶证可以正常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记满12分、暂扣、扣留、扣押等等不能正常使用状态时,用红色背景显示,二维码颜色为红色表示驾驶证不能正常使用。
当驾驶证处理“锁定”、“停止使用”等状态的,“交管12123”APP不显示电子驾驶证,提示“您的驾驶证状态异常,请联系驾驶证发证地公安交管部门”。
电子驾驶证申领条件:驾驶证状态为正常、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时,允许申领电子驾驶证。
驾驶证状态为记满12分、暂扣、扣押、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时,不能申领电子驾驶证,已申领电子驾驶证仍然有效。
驾驶证状态为撤销、吊销、注销时,不能申领电子驾驶证,已申领的不再显示。
驾驶证为锁定、停止使用时,申领时显示“您的驾驶证状态异常,无法申领驾驶证电子版,请联系驾驶证发证地公安交管部门”,已申领的显示“您的驾驶证状态异常,驾驶证电子版无效,请联系驾驶证发证地公安交管部门。”
驾驶证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发生变化时,驾驶人需重新申领电子驾驶证。
电子驾驶证应用交通违法处理:
一般程序处理时,驾驶人应当出示纸质驾驶证,对于处理后满12分的,需要扣留纸质驾驶证;
到窗口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增加注明“驾驶证出示方式,对于驾驶证出示方式为电子驾驶证的,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驾驶证记分不得超过12分。
2021年9月1日起,对于路面执法采取“扣留驾驶证”强制措施的,注明“是否扣留纸质驾驶证”,但未扣留纸质驾驶证的,一般程序处理完后不再需要做扣留物品返还;作出“暂扣”行政处罚的,需要暂扣纸质驾驶证,暂扣起始日期统一按违法时间计算。
对于驾驶证满12分又未场扣留纸质驾驶证的,驾驶人不得申请满分学习,可以在学习地重新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纸质驾驶证后申请。开具新凭证后,原强制措施凭证(未扣留纸质驾驶证)记录作废。
02
二手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
实行车辆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方便群众在车辆转入地直接办理机动车交易登记手续,无需两地往返。
适用范围: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二手车转籍业务(具体指“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实行二手车转籍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后,车主在转出地或转入地均可进行车辆交易,申请办理车辆电子档转移。
03
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复制
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查阅复制证据材料。
办理流程: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通过公安交管互联网服务平台(hn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点击【业务中心】à【事故证据材料查阅】)发起查阅复制证据的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受理并制作相关材料,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传互联网平台,申请人凭事故编号及查阅码进行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