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过家门而不入说的人物是谁(神话故事三过家门而不入说的谁)
大禹,有名的治水英雄,26岁担任水官,在誓师大会上就曾语重心长的对部下说:伤先人父鲧,功之不成而受诛。
什么意思?
古语,“诛”有惩罚的意思,大禹是在说:“先父鲧,治水还没有成功就受到惩罚,致使前功尽弃,实在可惜的很,现在我又当了水官,该怎么办?自然是继承他的遗志,总结他的经验,纠正他的过失,尽早治平水患。”
作为一个英雄,他自然是说到做到的,受命以后:乃劳身焦思,薄衣食,致孝于鬼神。卑宫室,致费于沟淢(读‘予’,沟渠),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檋(读‘居’,带铁齿的鞋)
他虽然是朝廷大员,却和工人一样,很遵守制度,很自律,也很刻苦,穿短衣,吃粗粮,住茅屋,翻山越岭,涉江过河,每到一地,先恭恭敬敬的祭祀鬼神,然后根据当地地形,制定出合适的方略,带领大家因地制宜的治水。
正因为如此辛苦,治水之后,得了严重的风湿病,走路一瘸一拐,后人便把这种走法叫“禹步”,而且还编入舞蹈之中,以纪念他的功绩。
女娇
当然,治水十三年,必然留下许多事迹,但最为大家所熟悉的,大约就是“三过家门而不入”,治水期间,三次路过家门,一次儿子刚出生,一次一二岁,一次六七岁,尤其是六七岁那一次,传说中,儿子都跑到治水队伍里拉他回家,可大禹呢?
轻轻挣脱儿子的手,告诉他,水患不平,我绝不会回家,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儿子 在身后哇哇大哭,可大禹呢,却头也不回,态度就能有这么坚决。
所以至今,在民间故事中,还留下这样的歌谣,曰:一过家门听哭声,二过家门听笑声,三过家门捎口信,治平洪水转家中。
这是一个美好的故事,从中完全可以看出大禹公而忘私的形象,然而,《尚书》中却有另外一种说法,颠覆了我们的认知,让人了解到了一些历史的多样,那么,《尚书》是怎么说的呢?
《尚书·皋陶谟》有云:娶于涂山。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予弗子,惟荒度土功。
涂山氏
这是一段完整的记述,别看仅有21个字,却说清了大禹娶妻、生子以及如何处理家庭工作关系的全过程,那么,这21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要害就在“辛壬癸甲。启呱呱而泣”这九个字上,关于这九个字,西汉司马迁著述的《史记·夏本纪》当中做了详尽的解释,曰:予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
首先,需要知道的是,涂山是谁?
东汉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中当中说: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度制,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
古制,三十未娶是要受到惩罚的,对大禹而言,有可能失掉水官的职位,所以他三十岁生日这天,朋友们都担心他犯了忌讳,从而遭到严厉的惩罚。
但大禹呢,却没事人似得,很是胸有成竹的说:我有天命在身,三十岁这一天绝对会娶到老婆,结果呢,当天晚上,涂山氏的女娇就自动上门了。
这一段虽然说的有点玄奇,还将女娇说成什么九尾白狐,后世也将之传成一个狐妖,然而,事实上呢,女娇不是别人,安徽蚌埠一带涂山氏之女。
关于他俩的结合方式,屈原在《楚辞·天问》当中提出疑问,但也可以看出,方式是很草率的,屈原说:禹之力献功,降省下土方。焉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闵妃匹合,厥身是继,胡维嗜不同味,而快朝饱?
屈原
大禹也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他应该将涂山氏女娇迎娶到夏后氏居住的土方才是,何况,娶老婆是关系后代继嗣的大事,他为什么对此事如此不慎重,很草率的跟涂山氏女娇私会于台桑,更过分的是,后来还倒插门,“嫁”到吃饭都吃不到一块的涂山氏部族,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
两相印证下来,大禹和女娇的婚姻,的确是女娇比较主动,而且还是“通之于台桑”,现在蚌埠涂山主峰南坡的朝禹路有个台桑石,据传就是大禹和女娇开心的地方。
女娇的问题解决,那么就该生孩子,也就是姒启出生的问题了。
对这个问题,《尚书》以及根据《尚书》作出详细解释的《史记》都说的非常清楚,要害就在与“辛壬癸甲”这四个字上。
对此古人,唐代史学家司马贞在《史记索隐》当中做过批判,曰:今此云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盖《尚书》脱漏,太史公取以为言,亦不稽本意,岂有辛壬娶妻,经二日生子 ,不经之甚。
认为《尚书》当中的“辛壬癸甲”说完全是笔误,司马迁却不加甄别的引用,实在荒唐的很,那么,“辛壬癸甲”说错在哪里呢?
三皇五帝
“经二日生子”,大禹和女娇结婚两天,就生下了孩子,然而,这真是《尚书》的笔误吗?
普遍认为,《尚书》成书于西周,记录三皇五帝时期的往事,应该比唐朝司马贞更准确一些,因为当时,很多地方还保留着上的传说,上古的习俗,而有关“辛壬癸甲”的说法,《尚书》也不是胡编乱造,而是有一定的根据,什么依据?
简单点说,大禹所处的三皇五帝时期,也就是新石器时代末期,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的一段时间,与前期不同的是,当时生产力发展,私有财产已经出现。
反应在婚姻上的特点是,走婚的形式已经从群婚过渡到对偶婚,而且还正向单偶婚演变 ,演变就等于尚未成型,依旧以对偶婚为主,那么,什么是对偶婚?
在一定时间段内,固定一个交往对象,从字面上的意思就可以知道,对偶对偶,一定时间固定一个交往对象,彼此之间还没有忠于婚姻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大禹在女娇前后可以和别的女人交往,女娇呢, 自然也能在大禹前后和别的男人交往,因此,她在与大禹“通于台桑”之时就已经怀孕也不是多稀罕的事。
别用今人的思维套用古人,尤其是还处在新石器时代的古人,那时候人们爱了就爱了,没有太多忌讳。
水土之功
于是呢,大禹“辛壬娶涂山,癸甲生启”,和女娇结婚仅两天后生下启,也是很正常的事,从这个层面讲,女娇的儿子姒启,并不是大禹的亲生子,
所以大禹也明确表明“予弗子,惟荒度土功”,或者如唐朝史学家张守节,在《史记正义》当中所说的:及生启,不入门,我不得名子,以故能成水土之功。
简而言之,并不是有什么后世的观念,而因此不爱姒启,而是,上古的习俗致使他没有家庭观念,所以能全心全意的投入到治水事业。
这种解释是颠覆了以往“公而忘私”的这种认知的,但的确比较符合新石器时期人们的家庭观或者当时的实际,当然,这也只是一种说法,一种可供探讨的说法,因为历史不就是在这种多元中不断地探索、前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