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晶晶:将法治理念镌刻于心的公诉人
▲谢晶晶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正义之神,一手执宝剑,一手执衡器。有衡器而无宝剑,不过有名无实的正义,有宝剑而无天平,无非暴力。”直到今天,谢晶晶仍然记得大学时代他无意中翻阅《民法通则》,在《前言》上看到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的一段话。正是因为这段话,让他对法学彻底着了迷。
谢晶晶是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部长,他谦逊博学,谈吐间展现出对检察工作满满的热情和激情。从业7年来,他一直坚守法治理念,恪尽职守、勤勉审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宗。这些年来,他通过办理一个又一个案件,向当事人普法的同时传递着公平正义理念。
承办龙华区首宗涉黑案件
谢晶晶是在深圳长大的湖南人,从小养成了独立自主的性格。十三四岁时,他常常一个人拿着地图,外出旅游。高中毕业他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跨越千里到吉林大学求学。大学期间,他追了一部美剧《律政狂鲨》,从此对检察官职业产生兴趣,有事没事就跑图书馆翻阅法律书籍。2012年,他进入深圳检察系统,开始了法庭上唇枪舌剑的公诉人生涯。
他的案头总是放着厚厚的案卷材料,犹如陀螺般在办公室、法庭、看守所穿梭,工作繁忙却不失激情。龙华区临近东莞市,是个工厂企业聚集的地方,外来人口众多,盗窃、诈骗类刑事案件多发。谢晶晶常常要忙到晚上十点多,才下班回家。龙华区检察院刑检部门仅有18名员额检察官,去年办了近6000宗案件。
2018年3月20日,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全面承接检察业务后,谢晶晶承办了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宗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黑老大殷志军外号“毛哥”,2007年他盘踞龙华街道一带经营赌档,陆续笼络以湖南籍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作为手下,逐渐形成等级分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组织“毛氏公司”,多次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安排成员在赌场内负责放高利贷和看场,以及在酒吧看场领取工资。2010年,“毛氏公司”覆灭,殷志军潜逃八年后落网。谢晶晶仔细研读该涉黑案的所有证人证言,重新组织了证据链条后向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6月,殷志军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1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爱管“闲事儿”从不就案办案
谢晶晶认为不枉不纵,就是他公诉工作的意义所在。在办案过程中,他从不就案办案,而是全面审查案件,仔细核对每一处证据链条。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漏罪情况,爱管“闲事”的他不辞辛苦,甚至跨地域调取当事人的全部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去年,谢晶晶接手了一宗贩卖毒品案。案情很简单,2018年5月,戴某和苏某在龙华区贩卖止咳水时落网。谢晶晶在审查案卷时,发现戴某是惯犯,长期在其户籍地一带贩卖毒品,曾被当地公安干警抓获后因存疑不捕而取保候审,此次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事”。于是,他通知公安机关调取戴某在户籍地的案卷材料,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并向龙华区法院提起公诉。2019年4月,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五年,苏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谢晶晶不光是一名法学知识渊博的公诉人,还是一名口才一流的优秀辩手,先后蝉联深圳市第七届、第八届公诉人竞赛第一名,还荣获广东省第七届公诉人竞赛优秀公诉人,第八届公诉人竞赛公诉标兵、最佳辩手,第四届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赛团体一等奖、最佳辩手等荣誉。
办案之余,谢晶晶喜欢思考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总结类似案件经验撰写信息及调研文章。他曾针对现代都市“非典型强奸”案件高发情况发表文章,被各大媒体转载报道,引起较大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