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5个专业要素子平台 您想用哪一个?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作为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要组成部分和自治区唯一的综合性产权交易机构,切实履行区属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集结专业团队,倾力打造了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国有产权和股权交易平台、国企混改与投融资服务平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服务平台、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生态环境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大数据交易平台、文化旅游体育资源交易平台、产权阳光二手车平台、招商引资平台、民营资产交易平台,共15个专业要素子平台。
本期的“点名报道——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5个专业要素子平台 您想用哪一个?”连载,将为您介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服务平台、阳光采购平台、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快来一睹为快吧。
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服务平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充分发挥阳光化、市场化的平台属性,倾力打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服务平台,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始终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有关规定,依托成熟完备的产权交易制度体系、覆盖全国的“互联网+”产权交易云平台,在财政部等有关部委以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系统监测和市场监督下,依法合规处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杜绝暗箱操作和寻租腐败,推进“不能腐”的机制建设,切实成为了制度化、阳光化、市场化源头防腐的“三公”平台。
《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指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出租、出售的,依照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相应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关于印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立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6〕10号)明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不改变独立经营的法人主体地位,入驻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产权交易职能。2019年4月,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内财资[2019] 470号)要求“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单项资产年租金底价50万元以上的,统一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租”。2019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文,明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进行公开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地产资产”。2023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施方案》提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参与盘活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试点工作。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市场是最好的催化剂。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将持续发挥产权市场功能,持续深耕,着力破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更好的服务自治区各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高效流转与盘活。
服务成效
截至目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已完成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3872宗,累计成交金额44.68亿元,实现国有资产增值1.69亿元。
经典案例
2021年3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内蒙古财经大学9宗校园内商铺公开挂牌招租项目,报名参与竞价的人数多达87人,项目整体增值率达324.15%。通过市场化方式累计实现增值1064万元,平均增值率达66.29%。
2023年5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内蒙古师范大学所属内师大厦东楼酒店房产的公开招租项目,通过综合评审方式,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择优筛选到最合适的承租人,项目最终以首年租金1200万元的价格顺利成交,也是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内财资〔2019〕470号)以来,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出租面积最大、成交金额最高的招租项目。
联系人及服务电话:
李先生
0471-3473037
185 8609 5909
二、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是自治区国资委明确的区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秉持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发展理念,规范、高效的为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提供涉及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领域,包括:货物、工程、服务、固定资产投资等在内的招投标采购服务。
2019年7月,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推进区属企业实施阳光采购的指导意见》,明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搭建区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国有企业各类物资采购。并要求各区属企业进一步规范企业采购行为,构建“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阳光采购工作机制,实现区属企业及其各级企业采购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的互联互通,并将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与自治区国资委大数据监管平台进行对接。
2023年,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技术开发赋能企业采购数字化转型,以服务延伸助力自治区国企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开通“阳光商城”功能,聚焦企业小额零星采购需求,免费为企业提供电商化采购一站式服务,切实助力国有企业采购工作阳光合规、降本增效。国有企业采购人通过阳光商城,可完成包括在线选择产品、企业内部审核、配送、验收、售后等环节的“一站式”电子化直采流程,有效减少了中间环节,极大程度缩短项目时长,不仅有效杜绝了采购人员“吃回扣”问题,也是提高采购质效的有效途径。
服务成效
截至2023年9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累计完成采购项目近30000宗,采购金额700亿元,为国有企业降本节资超60亿元,综合节资率达11.24%。
经典案例
2023年3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完成呼和浩特市城市燃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呼市燃气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总体服务机构招选”项目。项目吸引了中国光大融资、中国银河证券、普华永道等,来自北京、香港、厦门等地的9家供应商报名参与,有效提升了项目操作质量和成交节资效果。
2023年9月,呼市某国有企业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阳光商城采购A4纸、硒鼓粉盒等办公耗材,从线上下单到收到货品用时不到一天,该项目作为阳光商城上线运营以来的首单交易,标志着商城电商化采购模式正式落地运行。
联系人及服务电话
赵女士
0471-3473020
185 8609 5931
三、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搭建完成了“1+N”模式的农村产权交易网站集群“e农村”,构建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联动的集资源要素登记、项目推介、交易撮合、资金结算、金融配套服务等于一体的全区统一的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提供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股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牧类知识产权等各类农村产权的流转配置服务。
服务成效
截至2023年9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农村牧区产权交易平台累计完成农村牧区产权交易项目超9000宗,成交金额超6亿元,实现增值超2600万元。
经典案例
2022年12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转让察哈尔右翼前旗新润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属1000头安格斯成熟基础母牛转让,成交金额2540万元。2022年4月,成功完成自治区首宗村集体闲置房产招租项目,在规范、高效实现集体资产盘活的同时为村集体带来了每年240余万元的可支配性收入。2021年8月,成功完成西乌旗草场牧草打草权转让,涉及草场面积3万余亩,15家投资人/投资机构经过477轮、179次延时的激烈竞争,最终增值率达129.58%。
联系人及服务电话
葛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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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