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资金监管被骗?二手房资金托管骗局?
资金监管说的就是在二手房交易中,有一个能保障买卖双方资金安全的关键环节,叫“资金存管”,资金存管相当于是一个中介一样的存在,买家将钱放在这个中介这里,当交易正式完成后,卖家再从这个中介这里取钱。但是会出现的情况就是,我们在资金交易前,没有弄清楚这个资金监管机构的资质,还有卖家的身份没有确认,从而导致我们的资金被盗用,然后房子也没到手,最z后导致钱房两空的状态。
二手房资金监管也不是骗局,只是我们在找资金监管机构时,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尽量寻找一些品牌大,信誉度高的资金监管机构,另外在签署合同和一些条例的时候,也要看清楚内容再进行签署。再者也是最重要的,我们在进行买房时,要调查好房源的历史,房源的状况,再进行购买。
二手房屋买卖诈骗类型有哪些?
1、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使购房者既未得到房屋还损失了资金。
2、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其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误以为施骗者就是房屋所有权人,向其缴纳定金或购房款,因此上当受骗。
3、假借购房贷款骗取交易房屋。目前,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正是利用这一程序,实施诈骗行为。
《最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