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实行井田制的背景与发展历程)
关于“井田”的形制,《周礼》的描述说“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郑玄作注说:此畿内采地之制。九夫为井,井者,方一里,九夫所治之田也。
《孟子*滕文公上》说得更清楚一点,孟子论及三代做了一个对比:“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 ,其实皆什一也。”
夏代每户授田五十亩,每户上缴一定的收成;商代的井田制,把六百三十亩地分为九个区域,每一份七十亩,八户各分一区是私田,中间一区是公田。
公田由这八户一起耕种,收成归公,就不再从私田里抽取收成。
周代的井田孟子说是“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
把九百亩地分成“井”字样的九个区域,每一份一百亩,八户各分一份是私田,中间一百亩是公田。公田再分八份,每户各耕种一份。
实际上每户就分得田地一百一十二点五亩,然后从这一百一十二点五亩地的收成中抽取十分之一上缴。
收成上交之后,这就是国家运转的基本费用。“故王者居九畡之田,收经入以食兆民,周训而能用之,和乐如一。”
周王坐拥着九州的土地,用这些收入来供养万民,然后用忠信教化万民,使他们和谐安乐。周王怎么来实现这种和谐呢?
“聘后于异姓”、“求财于外方”、“择臣取谏工”。遵守同姓不婚的制度而从异姓聘取王后;使各方以其财物进贡;选取官吏任用直言敢谏的大臣。
楚国大夫观射父和楚昭王论政时也说,“天子之田九畡,以食兆民,王取经入焉,以食万官。”“九畡gāi”就是九州的意思。天子有九州之田养育万民,收取十兆赋税以养育万官。
孔子和弟子冉有也讨论过“井田制”的问题。冉有是季康子的家臣。季康子是鲁国正卿,也曾经和孔子问政,问孔子“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
杀了那些无道的人以成全有道的人怎么样?孔子说“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在上位而施善政民必善。
“季康子谷以田赋”,季康子想根据田亩数量征收赋税,让冉有去问问孔子的态度。鲁国这时候应该早就是按亩征税了,《左传》记载鲁国“初税亩”的时间是宣公十五年,也就是公元前594年。
孔子其实持的是反对的态度,所以就讲起了先王之制。“先王之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赋里以入,而量其有无;任力以夫,而议其老幼。”
先王根据土地的肥瘠确定土地的等级,再根据年龄、力气大小来分配耕田的数量以及确定上缴的赋税。
至于那些鳏、寡、孤、独,国家有军旅之事就征收他们的赋税,如果没有战事就不征收。
那么究竟一井的收成有多少要上缴呢?孔子说是“其岁,收田一井,出稯zōng禾、秉刍、缶米,不是过也。”“稯”、“秉”、“缶”都是计量单位。
孔子这里说的“稯禾”是六百四十斛小米,“秉刍”是一百六十斗饲料,“缶米”是十六斗大米。
孔子说,“先王以为足”,反正先王觉得这样足够了;而且此“周公之籍也”,这是周公定的籍法。季康子你觉得不够你想挑战先王和周公,那就不用问我的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