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毒食品排行榜(你了解号称能排毒养颜)
本期作者:赵力超 廖钰樱 | 美编:张洁吟 章滢滢
本文首发于《家庭医生》杂志
近年,所谓“黑色食品”大行其道,除了新近的网红食品“黑色冰激凌”、“椰子灰冰激凌”受到许多年轻人的追捧,还有诸如黑色面包、黑色蛋糕等商品。有些商家还声称“黑色食品”能够排毒养颜。
很多读者问这些“黑色食品”真的安全吗?真的能排毒养颜吗?我们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华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赵力超教授,以下为采访内容。
1、“黑色食品”之所以能够拥有罕见的黑色外观,一般是添加了什么食品添加剂?除了比较常见的活性炭、竹炭、植物炭黑等,还有哪些?
超哥:
这些“黑色食品”之所以发黑都是“炭”的效果,没错,就是烧黑的“炭”,因为组成元素主要是碳,所以黑黑的。能达到这种黑色效果的有活性炭、植物炭黑、其它各种植物经过高温烧成的炭。
虽然三类物质都是经过高温等工艺制得,但是并不一定在食品添加剂的目录中。活性炭中的食品级来源的活性炭、植物炭黑这两种属于食品添加剂,但又分属不同的类。食品级来源的活性炭属于添加剂中食品加工助剂的一类,植物炭黑属于食用色素一类。而其他植物简单经过高温烧成的炭不一定属于食品添加剂,例如问题中的竹炭,看起来是植物来源好像没害,但是不允许被使用的。
2、能够请您大概介绍一下以上数种黑色食品添加剂的性状,使用现状、价格,以及食用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超哥:
食品用活性炭是食品加工助剂。食品加工助剂的意思是指保证食品加工过程能够顺利进行的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活性炭的主要原料几乎可以是所有富含碳的有机材料,如煤、木材、果壳、椰壳、核桃壳、杏壳、枣壳等。这些含碳材料在活化炉中,在高温和一定压力下通过热解作用被转换成活性炭。但只有食品级的材料制成的活性炭才能用在食品中。活性炭具有比表面积大、吸附力强的特点,用途也比较好理解,就是脱色、脱臭用。例如生产酒、制糖等。价格也不贵,也就不到1元一公斤。
很多食品加工助剂在食品中的残留量是被严格限制的,有的甚至加工后不得在食品中检出,但是食品级活性炭是属于“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之一,也就是说,“食品级活性炭残留量是不受限制的。”这就造成很多食品估计将食品级活性炭留在食品中,生产网红食品,而且价格比下面讲的植物炭黑便宜多了。
植物炭黑是食品添加剂,我国《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植物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糕点、饼干生产加工。和食品加工助剂的主要区别就是能残留在食品中。既然要存在于食品中,就必须有更为严格的标准,里不详述,但工艺肯定有精制过程。价格肯定也更贵,大约100多一公斤。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下设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即目前国际上最权威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的制定机构,全球近3000种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标准绝大部分源自JECFA推荐的标准),对植物炭黑的人体每日摄入量不做限定。植物炭黑在欧盟使用最广(欧盟食用色素代码:E153),可以用于67大类食品中,添加量几乎没有限定,全部是按生产需要量添加,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国家标准GB28308-2012和欧盟E153等同。
总的来说,只要符合标准地添加使用,食用活性炭、植物炭黑对人体并没有任何危害。但用食品级活性炭来着色总的来说有点投机。
3、许多“黑色食品”都自称添加了由天然物质(如竹子、椰子壳等)制成的活性炭,而竹炭也是由竹子制成的,这二者在制作工艺、性状以及价格方面,都有什么区别呢?
超哥:
天然的不一定是合法的,只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添加助剂才能被使用在食品中。
自称添加了由天然物质(如竹子、椰子壳等)制成的活性炭或植物炭黑到底能不能用于食品要经过国标的认定。不是所有竹炭粉都可以称为食品级活性炭或者植物炭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从选材到加工工艺上,都符合标准才行。例如只有以植物竹子为原料,经炭化、精制而生成的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GB 28308-2012)规定要求的才是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简单烧出的竹炭在食品生产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因此,不能将一般的竹炭用于食品生产,涉嫌违法添加。
4、活性炭具有吸附净化功能,在医学临床应用中,也会被用作清毒剂。那么,像市面上所宣传的,添加了活性炭、竹炭之类的食品有保健养生作用,真有其效吗?会不会有副作用呢?食用量上,是否有需要注意的地方?所有人群都适合食用吗?
超哥:
活性炭在医疗上被用于抢救口服途的急性中毒,一般一次性使用几十克,也有多次使用的。不过这种用法到底有多大作用,临床验证也不算非常充分。至于市面上宣传的活性炭、竹炭之类的食品具有“吸附体内有害物质”“净化血液毒素”“清肠排毒”等作用,完全是商家的宣传噱头而已,没有任何依据。不管是活性炭还是竹炭,都不能被人体吸收,到不了血液,更到不了全身组织。即使是服毒抢救,那也是一用就几十克,吸附效果也还有限,加入食物中的那点竹炭或者活性炭,并没有多大机会与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充分接触,大多数情况下只会从消化道排出,而不能被肠道吸收入体内。
食用活性炭、竹炭食品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或便秘等副作用,一旦所使用的活性炭或竹炭粉中掺入一些杂质或有害物质,还可能对身体造成伤害,而且活性炭和竹炭可以无差别地吸附食物中处于离子状态的各种元素,这其中既包括有害的重金属元素,也包括食物中所含的钙、锌等有益微量元素,所以吃黑色食物还可能影响到正常的营养吸收,甚至造成营养不良。
竹炭食品因为是非法食品,都应尽量少吃或不吃,对于消化吸收不良或者营养不良的人,最好不要吃这些黑色食品。
5、事实上,美国FDA已经发出警告,添加活性炭的食品可能会造成健康风险,像纽约等城市地区已经禁售添加活性炭的“黑色食品”。这是为什么呢,这其中有什么样的健康风险?
超哥:
美国主要是担心这些食品中添加的活性炭成分可能会导致便秘,并降低药物的疗效。
纽约市的健康条例一直规定不可在食品中添加碳,而卫生官员也一直敦促餐厅和咖啡馆禁止使用活性炭。一方面,活性炭食品可能会引起便秘,另一方面,活性炭是一种吸附剂,可以从肠胃中吸出毒素,也可以吸收药物,降低药物疗效。6月,美国纽约市健康与心理卫生局(DOHMH)宣布,禁止在食品和饮料中添加活性炭,并在食品行业展开召回。
6、我国的食品添加监管是否有这方面的要求呢,能请您谈一下看法和预期吗?
超哥:
竹炭并非合法添加剂,这一点早在2008年,原卫生部发给质检总局的《关于竹炭能否作为食品原料或添加剂问题的复函》中就强调了,“竹炭食品”,其实是违反国标的非法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植物炭黑可作为着色剂用于糖果、大米制品、小麦粉制品、糕点、饼干生产加工,但也是有使用限量的。
食品级植物活性炭作为合法的加工助剂,应该在食品出厂前把其成分去除掉,不应该在最终的食品成品中存在。对于实在不能完全去除的,应该实现残留量尽可能低,在最终产品中不能具有任何功能的要求。这点商家不应该投机。
任何食品企业在食品加工生产中都不能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之内的,即使对人体无害,也不能添加到食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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