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本甲级战犯名单(二战中甲乙丙级战犯如何分类)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侵略者对亚洲、大洋洲及太平地区进行了惨无人道的侵略行动,然而正义必将战胜邪恶,那些在战争中犯下滔天罪行的人在战争结束后也必须接受正义的审判,首先我们来看看甲乙丙级战犯是如何分类的。
甲级战犯为犯有“破坏和平、发动侵略战争”的战犯。详细控罪指:“作为领袖、组织者、鼓动者或从犯;策划、执行计划或秘密计划;发动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条约之战争。”在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受审的甲级战犯全都被控以上罪名,另加其他对个别国家发动战争的罪名。甲级战犯主要为掌握决策权力的军队或政府中之高层。
乙级战犯指犯有“战争罪行”,一般指控包括“下令、准许或容许虐待战俘或平民”或“故意或鲁莽疏忽责任,未有阻止暴行”。部份甲级战犯同时有被控以此“战争罪行”。
丙级战犯指犯有“违反人道罪行”,多数指控实际执行杀害或虐待者。
1948年11月12日,东京审判终审判决。日本甲级战犯共有28人,其判决如下:
绞刑:
(1948年12月23日执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土肥原贤二、东条英机、广田弘毅、松井石根、武藤章;
终身监禁:
荒木贞夫、梅津美治郎、大岛浩、冈敬纯、贺屋兴宣、木户幸一、小矶国昭、佐藤贤了、岛田繁太郎、白鸟敏夫、铃木贞一、南次郎、桥本欣五郎、畑俊六、平沼骐一郎、星野直树;
有期徒刑:
重光葵(7年)、东乡茂德(20年);
判决前病死:
永野修身(1947年1月5日)、松冈洋右(1946年6月27日);
免除追诉:
大川周明(梅毒引起的精神异常而被免除追诉)
这些邪恶的名字永远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时至今日,战争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是历史的耻辱我们不应该忘却,我们的国家当年因为贫弱而饱受欺凌,现在我们自当努力,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可以永远自豪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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