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五霸的最后一霸是谁(历史考证春秋五霸)
“春秋五霸”是先秦子书中常出现的概念,孟子生活在战国时代,当他回顾历史时曾说三代太平之时,“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到了春秋时代,王权衰弱,五霸崛起,“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所谓的“五霸”就是那些能够召集诸侯来讨伐其他诸侯的霸主。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天子大权旁落,就需要有诸侯霸主出来主持局面,建立“尊王攘夷”的事业。
所以,真正的霸主必然是这样的——第一,他有实力“搂诸侯以伐诸侯”,能带领天下诸侯去讨伐那些背离王室的反叛者;第二,他能秉持正道,讲究公义,而不是欺凌弱小,务求吞并。对于这样的霸主,孟子只提到了一个人,那就是齐桓公。
孟子眼中的霸主是“搂诸侯以伐诸侯”者
《孟子》所提到的春秋霸主
孟子说:“五霸,桓公为盛”,认为齐桓公是春秋时代最典型的一位霸主。
对于齐桓公的历史功绩,《国语·齐语》中有一段概括性的文字,说齐桓公“忧天下诸侯”,先后平定鲁国内乱、复兴卫国社稷,还为了燕国而北伐孤竹,“天下诸侯知桓公之非为己动也,是故诸侯归之。”齐国通过广施仁义,致令天下归心,获得众星拱月的地位。于是,桓公继续“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重建了自周幽王被杀之后一度陷入混乱的华夏秩序。
接着齐桓公率领诸侯之师讨伐楚国,责以不朝贡王室之罪,楚成王只得派屈完与诸侯会盟,承诺进贡天子。之后齐桓公又使军人城郑南之地,东发宋田,西夹两川,使得楚人不敢再欺凌中原小国。
在葵丘之会上,齐桓公与诸侯会盟,共同发誓说:“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实现了“一匡天下,九合诸侯”的梦想;他又命管仲平戎于周,使隰朋平戎于晋,真正做到了“尊王攘夷”。在当时,齐国的武力不可谓不强,它曾“一战而服三十一国”,不仅北伐山戎、南摧强楚,而且还东征海滨、西服流沙,有着兼并天下的实力,但齐国却并不鲸吞他国;正因如此,所以孟子把齐桓公与“今之诸侯”进行比较,认为那些恃强凌弱,只求吞并土地的侯王不配称为霸主。
孟子认为《春秋》是一部记载“齐桓、晋文”之事的史书,显然晋文公在孟子看来是另一位霸主。
晋文公虽然在位不到十年,但他几乎做到了齐桓公四十多年来所做到的事。晋文公刚即位的那年,王室就发生内乱——周襄王被驱逐出京师,逃到了郑国,他分别向鲁、秦、晋三国求救。在狐偃的建议下,晋文公率先举兵勤王,护送周襄王回到京师;三年后,晋文公率领诸侯之师在城濮大败楚军,献俘于王室,获得“取威定霸”关键战役的胜利。当年六月,又率诸侯朝拜天子于温,完成了“尊王攘夷”的伟业,故而晋文公是第位二霸主。
“尊王攘夷”是霸主的核心要求
什么样的君主才能称为霸主?
《孟子·告子》里提出了“五霸”这个概念,但并未说出齐桓、晋文之外另外三位霸主的名字。书中还记载淳于髡的观点,说:“虞不用百里奚而亡,秦穆公用之而霸。”对此,孟子不置可否,似乎秦穆公是第三位霸主。
《墨子·所染》中也提出了另一种“五霸”的说法,认为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与越王勾践才是“五霸”,而秦穆公不在其中。《墨子·所染》显然不是墨子本人的作品,因为里面提到“宋康染于唐鞅、佃不礼”,宋康王是宋国最后一任君主,死于公元前286年,此时距墨子生活的年代早过了一百多年,如果《所染》是墨子写的话,不可能提到这个人。
《荀子·议兵》中所提的“五霸”版本与《墨子·所染》一样,这说明把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与越王勾践并列为“五霸”是战国后期人们较普遍的看法。《韩非子》里也提到“吴诛子胥而越勾践成霸”、“楚庄举孙叔而霸”,把楚、吴、越这三个春秋时代的“蛮夷之国”称为霸主。这表现的就是战国末期人们的观念——谁最强大,谁就是霸主,与是否“尊王攘夷”、是否坚持正道公义毫无关系。
战国人所说的“春秋五霸”
荀子的“五霸”理论中还有些儒家的因素,他认为“霸道”次于“王道”,但优于“亡国之道”。霸主的特征是“重法爱民”、“不欺其民”和“不欺其与”,只有不崇尚权谋诡诈,不讲究唯利是图,这样才能取得百姓的信任,进而威动天下,强殆中国。韩非子则说:“民用官治则国富;国富,则兵强,而霸王之也成矣。”“霸道”的核心被说成国富兵强,而与天下之大利、万民之休戚无关,因为韩非子已经露骨地说“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了。为此,只要能实现国富兵强,就不惜采用严刑峻法、权谋诡诈,此所谓“操法术之数,行重罚严诛,则以致霸王之功。”
显然,战国人已经简化了“五霸”的概念,本着强者为霸的原则来挑选“春秋五霸”,但这种挑选方式是不够严谨的。
第一,春秋时代以《春秋》一书的编年为划分依据,《春秋》叙事终于公元前481年,差不多十年之后勾践才吞灭吴国,开始称霸。因此,勾践并非春秋的最后一位霸主,而是战国初期的第一位霸主;
第二,楚庄王从未会盟诸侯,也不曾做过盟主,不像齐桓、晋文那样具有“搂诸侯以伐诸侯”的实力,而就连宋襄公与吴王夫差都曾做到了这点——襄公与夫差尚且不入“五霸”之列,庄王何以能入选?楚庄王虽然在邲之战中击败了晋军,但晋景公并未失去霸主的地位,诸侯也没有去晋朝楚。直到楚灵王时期,楚国才命伍举去晋国请求晋平公批准诸侯与楚王会盟于申,在晋国的许可下,之后楚国才第一次“搂诸侯以伐诸侯”,率领诸侯之师去讨伐吴国。
因此,从年代上看越王勾践不属于春秋五霸,他称霸时已进入战国时代;从实力上看,楚庄王也不属于,当时的楚国并不比晋国更强。正因如此,《吕氏春秋·简选》将楚王与越王排除在外,提出另一个版本的“五霸”,说:“古者有以王者、有以霸者,汤、武、齐桓、晋文、吴阖庐”。
勾践称霸时年代已入战国时期
从“五伯”发展为“五霸”
《左传》记载,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晋景公出兵攻破齐国,齐顷公派宾媚人出使晋国,乞求割地赔款以求和。晋景公不同意,于是宾媚人便讲了一番道理,其中提到“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云云,指责晋景公不能像“五伯之霸”那样顺从先王,不贪恋领土,做好诸侯盟主的榜样。
这是“五伯”这个概念在《左传》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出现,可见在春秋时代,人家就已经有了“五伯之霸”的说法。晋人杜预在注解时列出了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五伯”是“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又说“或曰:齐桓、晋文、宋襄、秦穆、楚庄。”显然这是杜预的推测,但可以确定的是,“五伯”这个概念里没有吴王与越王,因为他们那时候还没有登上历史的舞台。
宋襄公曾率领诸侯讨平齐国内乱,并且主持了乘车之会,然而在这次会盟上他却被楚国俘虏;之后又于泓之战中惨败受伤,不仅“尊王”的事业没做成,“攘夷”就更谈不上了。秦穆公虽然独霸西戎,但他统治的前期遇到齐桓公,后期又与晋文公、晋襄公同一时代,被晋国屏蔽在外,始终未能逐鹿中原。因此,将宋襄公与秦穆公列入五伯之中,不能服众。
“春秋五霸”的另一种说法
其实,所谓的“五伯”应是诸侯之长的意思,意指天子所认定的第一诸侯,所以他们不可能生活在同一个时代,同时称长。在春秋时代,据《左传》记载,有三位诸侯得到天子的殊礼,第一位是齐桓公,公元前667年,周惠王“命召伯廖赐齐侯命”,杜预注曰“命为侯伯”,所谓的“候伯”就是诸侯之长;第二位是晋文公,公元前632年,周襄王“策命晋侯为侯伯”;第三位是晋景公,公元前589年,晋军攻陷齐国,景公命巩朔献捷于王室,周定王用“侯伯克敌使大夫告庆之礼”来礼遇晋国的使者。宾媚人对晋景公说到“五伯”时,显然未把后者列入。所以在“五伯”这个概念首次出现之时,应指“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这四位晋景公之前的侯伯。
《国语·郑语》记载,郑桓公任周幽王的司徒,那时候齐桓晋文还未出生。有一天,郑桓公与史伯讨论国家盛衰,史伯说道:“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可见,在齐桓、晋文这两位“周伯”出现之前,已经有了昆吾、大彭和豕韦三位“侯伯”了,他们出现在王室衰微的时代,作为诸侯之长来主持局面,所以《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说:“天子微,诸侯力政,五伯代兴,更为主命。”《史记·楚世家》又说:“昆吾氏,夏之时尝为侯伯,桀之时汤灭之。彭祖氏,殷之时尝为侯伯,殷之末世灭彭祖氏”,印证《国语》的说法。
“五伯”跨越三代,“五霸”仅限春秋
“春秋五霸”究竟是哪五位诸侯?
后人在“五伯”这个概念的基础上,将时间限定在春秋,进而产生“春秋五霸”的说法。然而,从《左传》和《国语》的记载来说,“五霸”应是齐桓公、晋文公、晋襄公、晋景公与晋悼公。
《左传》说齐桓公一匡天下、九合诸侯,于鲁庄公十五年“始霸也”,为第一霸;《左传》又说晋文公以诸侯朝天子于衡雍,献楚俘于王室,出谷戍、释宋围,“一战而霸”,为第二霸;《左传》记载子大叔的话,说:“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故晋襄公为第三霸;《左传》记载鲁季文子称晋国“大国制义以为盟主”,而晋景公身为“霸主”,不应二三其德,以免失诸侯之心,故而晋景公为第四霸;《国语》云晋悼公之时“诸戎请服,使魏庄子盟之,于是乎始复霸”,于是晋悼公为第五霸。
“尊王攘夷”是霸主必须完成的事业,齐桓公南征北伐,平戎于周;晋文公讨平王子带之乱,又击败楚蛮,重振华夏;晋襄公大败秦军,朝拜天子,破狄于箕,延续文公的霸业;晋景公为周定王讨平戎难,当齐国侵略鲁国时,又率诸侯之师围攻齐国,最终献捷于王室,使晋国霸业未失;晋悼公当国家内乱之后,重新谋求复兴,最终北和诸戎,西平王室,九合诸侯,独霸天下,是春秋时代最后一位做到“尊王攘夷”的盟主。
因此,在《左传》与《国语》的记载中,真正的“春秋五霸”是齐桓公、晋文公、晋襄公、晋景公和晋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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