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割发代首表明了曹操遵纪守法,为何后来成了贬义词?
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是说在三国时,曹操出兵宛城时规定:“大小将校,凡过麦田,但有践踏者,并皆斩首。”于是,马背上的士卒立即下马,小心翼翼地扶麦而过。然而,曹操的马因受惊,不慎践踏了麦田。
他停下吗,要求执法官员给自己定罪。执法官员尴尬,这老大自己定的,你忘了。曹操接着道:自己制定法令却违反,你怎么能取信诸军?即使我是全军的统帅,我也应该一并受到惩罚。郭嘉说,“别担心,老大。古有法不加于尊的先例,而且你现在领导三军,肯定不能死。”
曹操闻言,提起剑,割掉头发,传示三军:“丞相踏麦,本当斩首号令,今割发以代。”
这便是割发代首的典故,古人讲究的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剪头发被视为不孝之大罪,所以曹操在军队面前剪了头发以示军纪。但现今已经演变成了对中国腐败官员高举轻放的嘲弄。
曹操割发代首曾广为流传,作为曹操严格自律的事迹,但从现代的角度来看,我们所看到的是特权的体现。现在很多官员也玩过割发代首的游戏。当他们违反纪律甚至法律时,也只是象征性地道歉,或者采取内部惩罚的形式,而不是法律严惩。一些被撤职的人,风头一过就走马上任。
曹操免罪找的借口是荒谬的。郭嘉说:“法不加于尊。”曹操顺坡下驴,立即没了像以死谢罪的想法。“法不加于尊”这句话只是《春秋》这本书里的一句话,而这本书也只是一本春秋战国的史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而曹操之后所做的的事更是讽刺,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而汉献帝不愿同傀儡一般,所以用血写下诏书,缝在腰带里偷偷转交给董贵人父亲董承。董承看到汉献帝腰带里的密诏后,并计划与种辑, 吴硕, 王子服、刘备、吴子兰,谋杀曹操,但未能成功。建安五年(200年)正月,这些人被杀。
汉献帝衣带诏事件爆发后,曹操觉得汉献帝能把诏书缝在衣服上是因为他监督不严。如何更好控制汉献帝的衣食住行,就是将汉献帝身边安插上自己的人,所以曹操杀了汉献帝身边的董贵人,逼汉献帝废掉反他的伏皇后,将她囚禁至死,然后把她的三个女儿均送进宫里。
伏皇后已经当了20年皇后,但她在朝中仍有一定的影响力,曹操为了斩草除根,还毒死了她的两个皇子,将他的很多族人也都处死了。古时藐视皇权可是重罪,可曹操做了,而且无一人敢置喙。这也是后来该词演变成贬义词的原因之一。